公证委托书

时间:2023-01-17 11:41:33
关于公证委托书范文集锦八篇

关于公证委托书范文集锦八篇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在办理事务和工作生活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为了让您在写委托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证委托书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证委托书 篇1

委托人:**,女,xx年一月二十三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牡丹区双井南街482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男,xx年四月十一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牡丹区双井南街482号,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高祥飞,男,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菏建小区,公民身份号码:610582198609261510。

我与**是夫妻关系,是位于牡丹区*****的所有权人(房权证号:鲁菏市字第******号),现我们欲出售上述房屋,因不便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现自愿委托高祥飞作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并以我们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1、向xx省xx市房产管理部门或xx省xx市房产档案馆对上述房屋进行查档。

2、代为出售上述房屋,代为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到xx省xx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注销、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及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3、到xx省xx市地税局申请减免和缴纳有关税费,领取相关证件资料。

4、到相 ……此处隐藏3032个字……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4:代为办理银行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被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证委托书 篇8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房产过户委托主要是因为委托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本人亲自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委托人到哈尔滨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通过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形式将过户权利委托他人。

2、当然了,这种委托公证书主要是提交给房产部门的,如果房产部门不要求提供公证书,委托人是没有必要到哈尔滨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委托书公证是以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的,不是公证处的职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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