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授权委托书范文集锦8篇
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委托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那么一般委托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事授权委托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民事授权委托书 篇1委托人: 。 法定代表人: 。 受委托人: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电话: 。 委托事项:委托人现委托以上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因 纠纷一案中( 审),作为我方调解/诉讼/仲裁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1、授予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可代为承认、变更、放
弃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或者提起反诉、上诉、申请复议、签收调解书、判决书等权利。
代理期限:从授权之日起,至本案调解/判决/仲裁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民事授权委托书 篇2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 ……此处隐藏1761个字……>
(2)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
尾部: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日期。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较简单,但是,制作时仍应注意:
(1)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一定要准确、清楚,具体是一般委托代理还是特别委托代理,特别委托代理权限内又授予委托代理人哪些权利;
(2)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仅写“全权代理”的,人民法院一般认为委托代理人只有一般委托代理权限,而无权代委托人处理实体问题;
(3)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一般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须经过其他部门证明。
但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书须经证明方能生效。这些特殊情况是: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证明,或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居住在港澳地区的同胞向内地寄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指定的港澳地区的有关律师或有关机构证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对我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其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然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