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协议书

时间:2023-01-17 11:39:38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15篇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1

男方: ,身份证号:33012 ,住址:萧山区 街道(身份证地址)。 女方: ,身份证号:330121197住址:萧山区 街道。

男女双方于200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于2006年 月 2日生儿子。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自愿离婚。

二、 儿子由男方监护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 元/月,一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包括学费、生活费、女方应付至儿子大学毕业。通货膨胀因素每年适当递增位 %),但如遇儿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需较大开支,由双方各半承担;

三、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万元(该款包括但不限于女方拆迁补偿、安置、过渡、奖励等费用),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当日付清。

2、浙A车辆归男方所有;

3、现有家具、家电等家庭用品全部归 所有。

4、双方目前自有现金归各自所有。

四、 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由个人承对方无涉。

五、 女方对儿子享有探视权,男方应积极配合,原则上每月次, ……此处隐藏14030个字……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年月日向XXX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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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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